根据新华社的最新消息,记者于11月8日从中国足球协会得到确切信息,经过开庭审理,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已驳回了涉及13名涉嫌参与假球赌球案件人员的申诉。这些人员此前因被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以行业处罚而表示不服。
早在9月10日,中国足协的官方网站就公布了《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对有关涉案人员行业处罚情况的通报》以及针对60人的处罚决定。然而,这一决定并未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收到了来自这13名人员的纠纷解决申请,他们请求撤销或减轻相关处罚。
从10月21日至22日,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集中对这13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人详细陈述了他们的申诉事实及理由,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则详细阐述了其作出处罚决定的工作程序、事实根据和规则依据。特别是对于那些被处以“终身禁足”和“禁足五年”的案件,委员会提交了相关人员的刑事判决书以及公安机关的询问/讯问笔录作为事实证据。
经过合议庭的审阅和双方的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结合各方的当庭陈述以及庭后提交的书面意见,认定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决定程序符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均由公安部门移交的刑事判决书认定或由申请人自己在询问/讯问笔录中自认,证据充分。因此,合议庭一致认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规则正确,最终决定驳回这13名申请人的纠纷解决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于不服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的处理决定或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处理结果的当事人,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或纠纷处理结果之日起二十一日内申请体育仲裁。这13名申请人如仍不服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可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同时,中国足协在9月10日的通报中详细披露了赌球假球专案的调查结果。其中44人因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等受到刑事处罚;另外17人则因存在受贿、踢假球等行为被依纪依规处理。其中部分人员已受到终身禁止从事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另有一部分人员被处以五年禁业处罚。中国足协再次强调了维护行业风气的决心,提醒所有从业人员和俱乐部以此为鉴,坚决抵制不正当利益的诱惑。
这起案件的处理再次表明了中国足球协会对于整顿行业风气、维护公平竞赛环境的坚定决心。希望各足球俱乐部和球员能深刻理解此次事件的严重性,维护赛场的公平与正义。也期待社会各界以及各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能够警钟长鸣,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引导,为促进中国足球行业的持续发展而共同努力。